平安价值投资一期集合资金信托
产品基本信息
信托规模:不设上限以信托生效后实际募集的规模为准,以200份(含)合同为限。
信托期限:5年;信托期满后,受托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延长本信托期限。
起点金额:最低认购金额50万元,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投资方向:投资于国内A股市场。
收益来源:证券投资获取的收益;信托资金在托管银行的利息收入;信托资金收益再投资所得收益;信托财产管理和运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收益。
封闭期:限一年。推介期内认购的信托单位在本信托成立之日起的一年内为封闭期,在信托成立后认购的信托单位在认购该信托单位之开放日起的一年内为该部分信托单位的封闭期。
开放日:每月两次,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为之后最近一个交易日)和每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如遇节假日则为之前最近一个交易日)。投资者可于开放日进行认购或追加认购或赎回。
信托分红:受托人可不定期将信托财产分配给受益人。受益人只以信托单位方式收取获派发之红利,收取的信托单位份数=分红所得金额/(分红日之前最近之开放日每信托单位净值 - 每单位分红金额)。对于受益人以分红的方式取得的信托单位,受益人自分红日起享有相应的受益权。
安全保障:本信托将引入四方,受托人-平安信托投资责任有限公司、投资顾问咨询及副投资咨询顾问-惠理基金管理公司及Sensible Asset Management Ltd.、证券经纪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托管银行-中国建行深圳分行,对本信托涉及到的账户及资金划拨风险,信托财产被挪用、被质押、被转托管的风险,相关账户被撤销等风险实施多方监控
产品简介
本信托为指定用途的集合资金信托,以证券投资的方式运用于交易所投资产品,全部用于投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或已经公开发行并即将公开挂牌交易的所有投资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发行的基金可以投资的所有品种。
信托期间,投资者以不定期的分红、信托单位赎回的方式获得信托收益。信托期满,受托人以市场价格售出所有证券品种,向受益人进行清算收益分配
强强联手,提供卓越品质
1. 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目前注册资本为42亿元人民币
2006年被批准成为国内首批9家A类的信托公司之一
国内注册资本最大的信托公司
平安信托是上市公司平安保险(集团)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批取得异地信托业务资格的信托公司之一
华南地区首家获准发行外汇信托产品的信托公司
在投资管理、项目融资以及投资银行业务领域具有独特的优势,具备成熟的经 验
2. 惠理基金管理公司及Sensible Asset Management Ltd.
惠理基金管理公司于一九九三年在香港成立,当时旗下的管理资产为三百万美元。至二零零六年四月三十日, 惠理所管理的资产高达三十五亿美元,其中包括各信托基金、委托管理帐户等。惠理坚持采用价值投资法,并严格恪守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原则,使惠理成为亚洲区其中一个最成功的价值投资者。
惠理将格雷咸及多德(Graham and Dodd)的价值投资法,应用于亚太地区并以大中华为重点投资。过往十三年投资团队各成员都严守“价值投资”、“由下而上”及“不随波逐流”的投资原则,使惠理的客户免受股市泡沫所威胁。多年来惠理所管理的基金获奖无数,奖项分别由理柏、标准普尔及Morningstar等多间国际性评级机构颁发。
如下是惠理已经发行的旗舰基金的表现(截止2006年2月):
基金 名称 | 基金表现 | 派息率 | 市盈率 | 成立日期 | 每单位净资产值(美元) | |
每年 | 成立至今 | |||||
基金A | 16.9% | 166.1% | 4.3% | 8.4倍 | 2002.9.2 | 26.61 |
基金B | 20.9% | 45.1% | 3.0% | 9.1倍 | 2003.11.27. | 14.51 |
基金C | 16.4% | 363.3% | 4.0% | 7.9倍 | 2000.7.14. | 46.33 |
基金D | 25.7% | 1004.5% | 3.3% | 9.1倍 | 1993.4.1. | 110.45 |
现时这四只基金所持有的股份股息率高于2.5%,而平均市盈率则低于10倍。产品详情可参考公司网址www.valuepartners.com.hk。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信誉良好、经营状况良好的银行。
4.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重要成员,是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均良好、具有创新类券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平安证券,作为行业中唯一具有保险背景的券商,充分发挥平安保险(集团)品牌优势,密切与平安产险、寿险以及平安信托合作。
监管运作方式
本信托为指定用途的集合资金信托,以证券投资的方式运用于交易所投资产,聘请惠理基金管理公司及Sensible Asset Management Ltd.为投资顾问,通过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系统进行证券市场投资。为控制证券投资资金划拨及证券专用资金账户风险,该信托业务引入托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对信托资金的运用进行监控。
受托人,即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并管理本信托计划,向投资人募集资金,同时兼管托管银行的托管行为。
托管行,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负责信托财产的托管,以及有关信托资金划付、核算、估值和分配等托管职责,同时对信托财产的投资进行监督并防止信托财产物被挪用的可能产生。信托财产受到《信托法》的保护,不受受托人和托管银行财务状况的影响。
投资顾问按照价值投资的原则对受托人的投资组合实施风险控制分析。受托人与投资顾问相对独立,使监管机制更加完善。
证券经纪人负责本信托的证券投资交易操作,同时监管本信托的证券资金帐户。
费用说明
1.1 固定管理费收取方法
受托人每年从信托财产中提取固定管理费,其费率为1.4%。固定管理费以在估值日计算的信托财产为基础,按每个估值日计提、收取。当期应计提的固定管理费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计提的固定管理费=该估值日计算的信托财产×1.4% / 24
1.2 浮动管理费收取方法
托管银行于每个估值日计算和比较信托单位累计净值,信托单位累计净值指某估值日信托单位净值加该估值前每信托单位的累计分红金额。若该估值日计提浮动管理费前的信托单位累计净值与过去所有估值日的信托单位累计净值相比,高出历史估值日最高信托单位累计净值,则提取差额的20%作为浮动管理费。
当期浮动管理费=(该估值日计提浮动管理费前的信托单位累计净值-历史估值日最高信托单位累计净值)×20%×该估值日信托单位总份数。
若该估值日计提浮动管理费前的信托单位累计净值低于或等于历史最高信托单位累计净值,则受托人当期不收取任何浮动管理费。
2. 托管费
托管费以在估值日计算的信托财产为基础,按照0.1%的年托管费率,计算当期应计提的托管费。当期应计提的托管费=该估值日计算的信托财产×0.1%/24。
托管费用按估值日计提、收取。
3. 认购费
认购信托单位时,委托人需另外缴纳认购费用,认购费用为认购资金的1% 。
4. 赎回费
封闭期内的信托单位可以申请赎回,但必须经过受托人的同意,并且缴纳赎回费用。赎回费为赎回资金的5%;赎回费用归入信托财产。
不在封闭期的或是由分红转股的获得的信托单位,可以赎回,赎回费率为零。
受益人有权部分或全部赎回信托单位。 如果部分赎回,赎回后,受益人持有的信托资金,按受托人确认的赎回日的上一个估值日的信托单位净值计算,不得低于为30万。
认购方式
电话预约:(86-755) 82447574 82268666
1. 提交认购资料。
1.1 《信托认购或追加认购申请书》一式两份;
1.2 身份证明文件一式两份:
个人投资者提供亲笔签名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提供法人代表签名确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 预约登记并签署信托合同一式两份,受托人对认购资料进行复核与确认。
3. 将信托认购资金和认购费用信托资金和认购费汇入如下专用的信托认购帐户,并提供的入账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开户人: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平安价值一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
账号:44201507300059222666
4. 确认认购,完成认购。
信托投资附带风险,请投资者审慎,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本信托计划的具体内容以募集时正式发布的信托计划为准。
下一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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