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作为“平安财富*惠理价值X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受托人(X代表数字一、二、三……),我司为减少投资者承担的费用,并提高估值时效,在平安财富*惠理价值X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层面将不收取相关信托费用,从而使平安财富*惠理价值X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单位净值与其目标信托“平安价值投资一期”的单位净值保持一致。此估值方法对委托人/受益人无任何不利影响。
平安信托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与信任!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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