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信托全国统一服务电话

VIP客户服务热线:
40088-95511
产品销售预约热线:
40088-19888
如有其他问题,还可以联系我们

平安网上直销产品

价格优惠、投保便捷

立即购买

5折优惠

旅行意外险

10万元保障折后仅需5元

立即购买

5折优惠

交通意外险

40万元保障折后仅需10元

立即购买

9折优惠

境外旅行保险

全球紧急求援高额医疗保障

立即购买

97折优惠

境外留学或工作保险

满足签证需求全球紧急救援

汽车保险

提供各地精确报价免费送单上门

content_ad1
content_ad2
ad_content

信托与委托代理的区别

  • 时间:2008-02-02
  • 文章来源:平安信托
  • 【字体:

信托与委托代理之间的主要区别是:

(1)成立的条件不同。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委托人没有合法所有的、用于设立信托的财产,信托关系就无从确立。委托代理关系则不一定以存在财产为前提,没有确定的财产,委托代理关系也可以成立,比如,委托他人签订合同等。英美信托法认为,信托与委托代理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制度,信托关系是财产性的,受托人控制信托财产;委托代理关系是对人的,代理人不需要控制委托人的任何财产。

(2)财产的性质不同。信托关系中,信托财产是独立的,它与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的自有财产相区别,委托人、受托人或者收益人的债权人均不得对信托财产主张权利。但委托代理关系中,即使委托代理的事项是让代理人进行财产管理或者处分,该财产仍属于委托人的自有财产,委托人的债权人仍可以对该财产主张权利。

(3)采取行动的名义不同。信托的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采取行动,代理人只能以委托人的名义采取行动。

(4)委托人的权限不同。信托的委托人、受益人通常只能要求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实施信托,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管理、处分信托财产,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委托人通常不得干预。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可以随时向代理人发出指示,甚至改变主意,代理人应当服从。

 

打印此文】【收藏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信托知识

英美的信托定义
2009-12-29 11:40:33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2009-12-29 11:40:32
信托的原则
2009-12-29 11:40:26
信托期限
2009-12-29 11:40:19